江西:“吉安人才新政30条”着力打造红土圣地人才集聚高地

2024-07-26 17:21:39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魏依晨

科技日报记者 魏依晨

近日,记者从《关于加快打造红土圣地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满足新时期、新形势对人才政策的新要求,江西省吉安市出台了“吉安人才新政30条”一体推进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优化升级,着力打造红土圣地人才集聚高地。

“吉安人才新政30条”聚焦政策针对性、覆盖面、契合度等方面,提出了不少具有较大突破性的创新举措。

在人才引进方面,吉安市根据人才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定了支持政策。

对全职新引进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吉安市将按照《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将人才分为A、B、C、D、E五个类型,并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人才津贴;结合吉安市实际,接续设置市级高层次人才F类,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部门核准、公示等程序后,由市委人才办进行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对全职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将给予生活补贴。对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赣鄱英才计划”、省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的人才,将按照上级资金50%的标准给予最高150万元配套资金;对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将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配套支持。

此外,对新获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端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按照上级资助经费50%的标准给予奖补。记者还发现,吉安市还希望通过“一事一议”政策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及团队进行激励。

吉安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周建如表示,近年来,该市科技系统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吉安市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含国家级、省级、市级)共有371个,实现了各县(市、区)全覆盖。国家、省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般采取后补助支持政策,市财政按照上级部门支持经费的50%给予再次支持,且都已兑现落实。对市级设立的平台,市财政一般按10万元至3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责任编辑: 冷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