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6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由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第一个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综合性规划。”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司长吴晓介绍,《规划》提出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难点,坚持科学治理、推进综合施策,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建管机制”等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35年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主要目标,并细化了2020年底前、2021-2025年、2026-2035年等3个时间节点的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5640万公顷;海洋生态恶化的状况得到全面扭转。
《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生态要素,提出了9项重大工程,包括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等7大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2项单项工程,并在专栏中列出了47项具体任务。
此次发布的《规划》与以往相比有很大不同。
“从多年来各项生态规划和重点工程实施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生态工程的规划思路、组织方式和具体实践,还是以单类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为主,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机制并没有完全构建起来。” 吴晓说,同时在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投入机制上也比较单一,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的政策措施相对比较薄弱。
吴晓强调,这次《规划》,首先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改革举措”,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规划。他表示,《规划》是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的总体设计,是编制和实施有关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的重要依据,对推动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具有战略性、指导性的作用。
对于市场化机制的创新,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表示,目前,正在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综合各种案例和经验,探索更多激励社会主体、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政策措施,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