镉大米重现:“毒大米”为何屡禁不绝?

2020-04-28 16:51:19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乔地

科技日报记者 乔地

镉大米又来了!4月24日,湖南省益阳市委宣传部表示,针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销毁一批来自湖南益阳的重金属超标大米”的报道,益阳市通过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决定对7家涉事企业予以立案调查。就在3年前,也是湖南益阳企业,将1440.25吨镉严重超标的大米,销售到多省市,其中也包括云南昭通。稍加检索,此类新闻报道和评论,近些年一直未曾断绝,针对涉事企业、监管部门的处罚与问责也一波接一波。

“镉大米、隔小麦为何屡曝不止?”被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誉为“第一位在联合国推动土壤污染与生态治理的人”的党永富说:“只有从生产领域就着手,让镉大米种不出来(无论是人食用,还是其他用途),才能根治这一顽疾!而不仅仅是在流通和销售领域把控粮食安全。”

作为“中国治土第一人”的党永富,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0多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是联合国国际生态生命安全科学院通讯院士中第一个“农民科学家”。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上,他的演讲《拯救被化肥农药污染的耕地》引起轰动。

镉大米的“来路”是怎么来的(土壤、化肥、种植等)?

此类大米会给人造成哪些危害?

党永富说,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化肥农药使用量不断增加,在粮食产量得到极大提升的同时,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次湖南益阳出现的毒大米事件在我国不是第一次发生,有关“镉大米”的报道屡见报端,说明“镉大米”对我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

镉容易被水稻吸收并蓄积在水稻籽粒中, 通过食物链传输, 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人吃了含有镉的食物以后, 会蓄积在人的肾脏、肺、骨骼及肝脏等部位, 长期积累会造成中毒, 损伤肾脏, 导致骨骼病变, 引发骨痛病。

镉可以通过废水、废渣、废气进入环境,再通过水源进入土壤和农田,最终进入食物链。西方国家认为肥料是镉污染土壤的主要途径。据西方国家的估计,在人类活动对土壤镉的含量影响中,磷肥占54%-58%,空气沉降占39%-41%,污泥占2%-5%。磷肥是土壤镉的重要来源。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的化肥使用量已超过世界总量的30%,有些地方每年每亩使用的化肥甚至高达450公斤,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我国出现镉大米,有专家认为过量使用磷肥是重要原因。在 2013年湖南出现问题大米时,就有相关专家表示,部分地区周围无重金属企业,大米镉超标或由肥料带入。我国磷肥工业起步较晚,但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磷肥生产量和消费量都居于世界前列,由于过量使用磷肥导致的土壤镉污染,最终造成的食物镉污染不容忽视。

我国学者目前公认矿区污染是镉大米的重要来 源,也是湖南作为“有色金属之乡”大米镉超标情况在我国最严重的原因。此外,如果含镉的废弃物不能很好地分离回收,不管是进行焚化还是掩埋处理,都会导致土壤的镉污染,含镉的固体废弃物造成的土壤污染也是出现镉大米的原因之一。

镉大米屡禁不止,暴露出大米从种植到产销再到

食用环节存在的哪些问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认知不足等)?

党永富说,我国接连不断出现的镉大米事件,与其他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不同,它既不属于人们主观恶意作为 ,其主要来源于被种植的土壤及水源被镉金属污染。镉大米屡禁不止,暴露出我国粮食生产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没有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地方政府对土壤污染治理认识不够,决心不大、动力不足。虽然我国环保政策比较严厉,国家也出台实施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但在地方并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实行,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很少有行动,即使有行动,也是上面给多少钱,下边办多少事,地方政府主要是科股级级干部在负责,市长书记对土壤污染防治重视不够。原因在于地方官员为职务晋升大搞政绩形象工程,热衷于引进大项目大工程,而忽视了环境保护。

二是资金投入不足,地方政府热衷于搞面子工程,热衷于打井、修路,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土壤污染漠不关心。比如,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个省每年的投入多达上百亿,每亩地的投入多达数千元,而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每亩地只有几十元,按目前的治理方案,每亩地的投入应达到2万到6万元。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信息不对称,土壤污染数据信息保密不公开,仅仅掌握在一小部分检测部门专家手中,他们利用手中垄断的信息,虚抬土壤污染治理价格,一亩地本来需要几千元就治理好了,往往被抬高到2万到6万元,部门利益作祟严重,导致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使用难。此外,为一些没有治理技术而有经济实力的公司参与农田土壤污染防治,他们使用的大多是一些利用固体废物“废矿渣”生产的所谓“土壤调理剂”肥料,而把一些治理有效的新技术通过设置潜规则排除在外。这样不但增加了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成本,而且阻止了农田土壤污染防治新技术的应用。

保障粮食安全不仅仅是指产量上的丰足,更对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

应采取哪些措施根治镉大米等各类粮食质量问题?

党永富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镉大米等粮食质量问题,需要从源头土壤污染防治着手,通过构建“过程农业”系统工程体系,形成农业全过程管理模式,解决当前碎片化农业,推动化学农业转型升级,让老百姓既吃得饱又吃得好,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树立保护耕地的“质量红线”理念,以政策引领科技创新补齐土壤短板。耕地作为一种资源,既有数量的概念,更有质量的要求。要坚持把耕地质量保护作为一项基础性、公益性、长期性的工作,贯穿于耕地保护的全过程的同时,并且要纳入各级政府考核目标,划定耕地质量保护的“硬杠杠”,强化耕地质量保护的“硬约束”,破解地方形式主义,强化地方政府耕地质量保护责任,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这样才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真正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在自己手上。因此,要从国家层面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考虑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大要素统一,实现耕地从单纯保耕地数量向保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的根本性转变。

二是构建支撑耕地质量保护的科技创新体系,为耕地质量保护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把土肥与栽培技术集成化融入于农机作业中,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倒茬、栽树、轮作等方式,以调结构方式来预防土壤污染,国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成熟适用绿色技术、绿色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实现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三是强化耕地污染防治管理。在国家层面要严格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强调依法治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划定耕地“质量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设立耕地保护补偿政策,为耕地质量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支持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同时,把设立耕地质量红线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积极推动耕地质量保护立法,尽快出台《耕地质量保护法》,实现耕地质量管理常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责任编辑: 岳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