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于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 国家公园“综合素质”最高

2022-04-14 13:40:43 来源: 央广网 作者: 宋雪

央广网记者 宋雪

我国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近日正式设立,标志着国家公园体制这一重大制度创新落地生根,从试点转向了快速发展阶段。相比国家公园的概念,公众对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更加熟悉。很多人甚至认为国家公园是升级版的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那么,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究竟有何区别?

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区别显著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春良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个等级,其中国家公园是保护强度、保护等级最高的。

清华大学国家公园研究院院长助理赵智聪认为,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主要有三方面的显著区别。首先,在资源方面,国家公园是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可以理解为与其他类型的自然保护地相比,国家公园的价值更具有国家代表性。“自然保护区和各类自然公园(如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虽也具有自然生态系统方面的重要性、自然景观方面的独特性等特征,但是‘最好’的部分,是要用国家公园来代表的。”赵智聪认为,国家公园是“综合素质”最高的地方,是既具有生态系统重要性、又具自然景观独特性的地方。如果只是一个方面的“最好”,比如地质资源最好,那可能更适合作为地质公园来进行保护管理。

另一个显著差别在于对管理方面的要求,国家公园在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还应该表现为具有代表性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是我国现代化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代表。对于自然与文化价值管理的科学性、适应性、精细性都应该是最好的,这对国家公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赵智聪强调,国家公园是自然保护面向公众的窗口,是进行全民自然教育的重要场所;自然保护区可以不具备这样的功能,而是作为科学研究的、保留下来自然原真状态的区域。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公园作为面向公众的窗口这一功能,是全民公益性的体现,而不是开发旅游的借口。

能否发展为国家公园需空间规划、管理体制机制调整

记者从国家林业与草原局获悉,2019年,该局牵头启动了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地相关标准的制定,成立了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0年12月,《国家公园设立规范》等5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贯穿了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勘界立标、监测和考核评价的全过程管理环节,为第一批国家公园的正式设立,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提供了重要支撑。

其中,《国家公园设立规范》规定了国家公园准入条件、认定指标、调查评价、命名规则和设立方案编制等要求,适用于国家公园设立的评价和管理。国家公园准入条件包括国家代表性、生态重要性和管理可行性3个方面。

赵智聪表示,评价一个区域能否成为国家公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自上而下的空间规划、管理体制机制的一系列调整,不能一蹴而就。国家代表性、生态重要性主要是针对自然和文化价值来说的,可以进行科学的评价,并通过自上而下的途径进行资源调查,对于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的地方,也应通过“再野化”等保护修复手段来提升自然与文化价值,从而使其达到国家公园的标准。管理可行性方面,更需要一个体制机制设计、解决现有问题的过程。同时,在国家公园的准入条件中还隐含着原真性、完整性两个重要概念,这既是国家公园准入的标准,也是国家公园长期管理的目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春良曾在首批国家公园建设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推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作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和战略抓手,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此,赵智聪强调,近年来,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进展之迅速、改革力度之大、成效之明显,都非常难得。由国家公园建设所引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是构建我国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扭转全人类面对的生物多样性丧失危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所倡导的生态文明理念、共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重要发力点。我国在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领域的承诺、努力与引领,是承担大国责任、具有大国担当的具体表现。

责任编辑: 李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