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日前,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该文件首次提出,在全国层面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3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主体在向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收费,是企业普遍关心、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牛育斌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相关部门针对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开展过多次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涉企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但涉企收费涉及主体多、领域广,部分收费主体通过形形色色的方式“钻空子”“打擦边球”,违规收费问题仍时有发生,呈现复杂性、反复性、隐蔽性的特点。
为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制度,《指导意见》提出七方面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常态化宣传解读、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
其中,围绕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指导意见》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更新发布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为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牛育斌表示,下一步将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和清理本地区、本领域涉企收费项目,确保每一个收费项目都有依据;二是制定统一清单格式,实现目录清单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三是明确公开时限和动态更新要求;四是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