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项政策为进境动植物种质资源“开绿灯”

2025-03-22 12:52:18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王祝华

记者从3月21日海南省新闻办在三亚举行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动南繁硅谷及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促进种质资源便利引进,海南创新推出三项政策措施,涵盖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特许审批、种苗快速通关及口岸检疫采样等方面。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特许审批新模式。海关认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出具的科研立项证明,用于企业办理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特许检疫审批。此举可大幅降低办理门槛,有效解决企业自主科研项目在特许审批时无法获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难题。特许审批申请主体从实施前的科研院所、高校扩大到开展科技创新的企业,进一步推进资源要素向创新企业集聚。目前,已实现全国首单新模式下引种业务落地,拓宽了企业境外引种来源。

海南自贸港进境跨关区附条件提离种苗快速通关模式。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昆明等口岸进境运往海南自贸港的种苗,经口岸海关现场检查并取样送检后,无需在口岸等待实验室结果,可提离至海南自贸港内符合监管要求的场所存放,待结果出具后再办理通关手续。该举措解决了海南国际航线少,进境种苗从异地口岸通关面临的通关时间长、存活率低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进境种苗“从国内主要入境口岸到海南自贸港的一站式通关”。政策实施后,进境种苗通关时间压缩10至15天,存活率提高到95%以上。

海南自贸港进境种苗有条件实施免于口岸检疫采样便利化措施。在海南自贸港内用于种子质量检测等特定用途的种苗,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昆明、海口等口岸进境,经口岸海关现场检查未见异常的,可不进行口岸检疫采样,直接运至海南自贸港内符合监管要求的实验单位使用。种苗使用结束后,全部作无害化处理。该举措解决了开展国际种子质量检测业务的企业因口岸检疫采样导致样品数量不足,影响检验检测完整性和国际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问题。对特殊用途种苗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了免于口岸检疫采样的“无干扰”式监管,进一步提升海关监管工作的精准性,促进国际种子质量检测这一新兴业态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4月启动中转基地建设至今年2月,海口海关实施便利化措施,已累计支持引进大豆、玉米、罗非鱼苗、种用食蟹猴等940批次、460余个品种优良动植物种质资源,价值11.8亿元,有力促进海南自贸港种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责任编辑:冷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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