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对内许可,开发产品,共享创新成果;对外许可,盘活存量,获得全新收益;作价入股,强化赋权,持续分享盈利……
前不久,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以下简称“中国煤科”)成功实施首批知识产权资本化项目。15家二级企业的35个项目落地执行,涉及200余项知识产权,让450多名科研人员获益。
“开展知识产权资本化改革,让各级单位与科研人员充分享受成果转化收益,有力推动了‘要我投入’到‘我要投入’、‘要我创新’到‘我要创新’的两个转变,为科技创新按下‘快进键’。”近日,中国煤科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善亭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共享“创新果”
“如今,年轻人纷纷主动请缨承担科研项目,竭力解决技术难点。”作为首批受益者,中国煤科所属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玛智控”)工程师胡冬松甚是感慨。实施改革后,同事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胡冬松参与研发的“高压大流量充气安全阀”,以对内许可方式入选首批知识产权资本化项目。这项科技成果戳中了行业“痛点”——在煤矿开采领域,煤矿综采液压支架的安全控制问题,长期困扰着施工人员。原因在于,传统安全阀中的金属弹簧,存在寿命短、耐冲击性能差等缺陷。
科研人员独辟蹊径,采用惰性气体替代金属弹簧实现弹性压缩,大大延长了安全阀的使用寿命。该创新成果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同时还布局了国外专利。
“基于该成果开发的系列产品,打破了国外垄断,备受市场欢迎。”胡冬松介绍,相关产品已在内蒙古、陕西、新疆等地多个矿区综采工作面应用,近三年累计销售7752台。
创新成果为公司带来超额利润的同时,科研人员也获得了“真金白银”的奖励。依据《中国煤科知识产权资本化(内部许可)实施细则》,知识产权内部许可使用费可以综合评估一次确定总额,或按照产品的生产、销售数量计提每台(套/项)的授权使用费。成果入选首批知识产权资本化项目后,研发团队4人共一次性获得近20万元收益。
“对内许可相当于研发团队把专利许可给公司使用,公司按照一定规则对研发团队进行奖励。”天玛智控知识产权总监夏杰解释,项目需要满足多个条件:能解决行业的痛点;有完备的专利保护;可创造较高市场价值。
“知识产权资本化,与其说是奖励过去,不如说是激励未来。”夏杰说,这种让科研人员与公司共享创新成果的做法,极大地激发了大家的创新热情。
赢取新收益
“以前我们研究院从未尝试过,这是第一次。”中国煤科所属重庆研究院(以下简称“重庆研究院”)钻探分院钻探工艺研究所所长李彦明直言赶上了“好事”。
在这次改革中,李彦明牵头的“采动稳定区破碎带一体化地面钻井工艺及装备”,以对外许可的方式入选首批知识产权资本化项目。
项目团队通过开发新工艺、新装备,一举破解煤矿采动区煤层气井施工过程中的井漏、卡钻、下套管等关键工程难题。项目先后获得国家发明专利4项,形成了从方法到配套机具的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
“这项科技成果特别适用于煤矿地面钻井领域,而我们研究院主要业务方向是煤矿井下灾害治理,所以在内部开展成果应用的场景不多。”李彦明告诉记者。
墙内开花,墙外香。专门从事煤层气资源开发的贝肯能源(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在钻井施工过程中经常被井漏严重、下套管难等问题困扰。偶然得知重庆研究院研发出新工艺及装备后,这家公司主动与重庆研究院接洽,并达成专利实施许可等合作,顺利解决了其时常遇到的施工难题。
科技成果找到新市场,研发团队的“功劳”也得到认可。《中国煤科知识产权资本化(对外许可/转让)实施细则》明确,科技成果许可或转让收入扣除相关成本及税费后,按收益权份额对知识产权资本化项目团队进行收益分配。
按规定,涉及该成果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于重庆研究院,许可净收入的25%份额由研发团队支配。在此基础上,研发团队结合每个专利对成果的贡献比重、每个人对单个专利的贡献程度,确定了个人的分配额度。
“以往这样的科技成果,很容易‘沉睡’在一旁。”在李彦明看来,知识产权资本化是一种强有力的激励手段,既“唤醒”了专利,也让企业与科研人员尝到了创新“甜头”。
一起当“股东”
“现在我们深感肩负重任,必须让数字岩石力学的研究研发更上一层楼!”最近,中国煤科所属煤科总院深地科学院副研究员杜伟升和同事们,成为一项科技成果的“股东”。
过去五年,他们面向深地工程领域开发了“数字岩石力学大型基础工业软件平台”(地遁系统)。以往,数据利用不充分、决策可靠度偏低等“卡脖子”问题,严重制约着煤炭行业向深部要资源,这个平台为解决上述难题提供了数字化解决方案。
这项成果拥有软件著作权31项、获得专利授权63项,以“作价入股”方式,入选首批知识产权资本化项目的同时,还入选了国务院国资委首批“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名单。
根据《中国煤科知识产权资本化(作价入股)实施细则》,知识产权资本化项目团队可根据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份额获得对应的股份,所属企业持股不低于50%。24位团队成员按照约定比例,共获得这项职务科技成果的42%所有权。
目前,平台已成功应用于煤矿海量监测数据分析、井下动力灾害防治等场景,逐步迈入盈利阶段。杜伟升展望,如果煤科总院依托该平台成立公司的话,科研人员可凭借知识产权入股,持续分享平台创收的利润。
“相比于过去一次性奖励方式,‘作价入股’的激励周期长、力度大,同事们研发热情高涨,对未来充满信心。”杜伟升说,大家劲往一处使,正全力推动平台的迭代升级,为成立新公司做准备。
从“科技资产”到“科技资本”,一字之差折射出科技成果管理理念的重大转变。截至2024年底,中国煤科在首批15家二级企业基础上,新增实施知识产权资本化企业12家,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总额预计超2000万元,极大地激发了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大幅提升了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展望未来,胡善亭信心满怀:“我们将在前期试点推广的基础上,建立集团公司知识产权资本化长效机制,让科技研发、价值实现和人员激励融为一体,从底层源头激发科技创新体系自主运转、高效循环、持续迭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