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2月18日,在国家数据局举行的“数据价值化,我们在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介绍,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3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
“这个平台不仅是公共数据资源的管理系统,也是信息披露和资源发现的窗口,全社会都可以来这里找数据、找产品。”陈荣辉表示。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开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增值化利用的政策依据、实施路径和管理要求进一步明晰。
据悉,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体系建设按照“一个标准,两级平台”的思路开展。国家数据局制订统一的登记技术和业务标准,负责建设国家登记平台,确保与各省级平台对接,实现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赋码。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牵头建设省级登记平台。目前,国家平台已经开发完成,正在进行部署和测试。浙江等省级平台也开发完成,将与国家平台同步上线,其他省级平台将根据建设情况陆续上线。
“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年内构建起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转有序的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陈荣辉介绍,在登记机构设立方面,国家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办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企业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省级和地级市登记机构建设,由省级数据管理部门统筹。登记主体也要按照属地原则,到相应登记平台进行资源登记,并非所有登记都在国家平台进行。
他补充道,不少地方登记平台还正在建设,暂时无法提供属地登记服务,这些省份可以先行使用国家平台进行登记。
“登记平台上线运行后,将发挥两个方面的作用。”陈荣辉表示,一方面是服务性功能,供数单位可以通过登记平台发布数据资源和产品信息,用数单位可以在其中查找数据资源,未来还可以发布数据需求,从而更好地实现供需对接,为降低全社会用数成本、促进数据资源价值释放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是管理功能,相关部门将通过登记工作,掌握全国公共数据资源底账,加强授权运营信息披露,促进授权运营规范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