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华凌
1月2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启动会,旨在统筹推动养老服务立法工作,通过立法着力解决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长期照护等养老服务领域难题,推动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据了解,截至2023年年底,北京市共有常住老年人口494.8万,占常住人口的22.6%,已经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按现有人口结构推算,预计到“十五五”初期(2026年),常住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25%;到“十六五”初期(2031年),这一比例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据介绍,《条例》将重点围绕设施规划与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老人”及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产业、扶持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北京市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佟立志介绍,当前,养老服务仍存在养老相关主体责任边界不够清晰、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失能失智照护服务供给不足、安全监管存在短板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其中,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是本市养老服务领域的刚性需求,是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焦点和难点。立法过程中,将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需求调研,集中资源和力量,重点从完善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体系、做好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切实守住养老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