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侠 科技日报记者 滕继濮
1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召开了《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以下简称“五清单”)新闻通报会。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陈力就“五清单”相关情况作简要通报。
记者了解到,“五清单”将于2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12条不予处罚清单、35种免予处罚清单、6条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以及4条从重处罚清单。同时,“五清单”对“危害后果”“初次违法”“及时改正”这三个容易造成歧义的概念进行了明确。
据介绍,“五清单”在起草前摸底调研了四川省内各市(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广泛收集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的“五清单”及江苏、浙江、山东等省份出台的生态环境执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该清单经过了公开征求意见和深度论证,修改完善后通过了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
据悉,“五清单”的制定旨在促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柔性执法。下一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五清单”的宣传作为“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重点,向社会大力宣传,推动“五清单”的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