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衣晓峰 科技日报记者 李丽云
记者12月13日获悉,为提高全省医疗资源利用率,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缩短诊疗等待时间,黑龙江省卫健委近期组织制定了本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及多个相关配套文件,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前提下,逐步扩大互认范围,有序推动项目数量增加、医疗机构间跨级、跨地区互认工作。截至12月初,全省已有464家各级各类医院纳入互认范围,包括放射影像、心脏电生理、超声、检验、核医学等专业在内的392个互认项目。其中68家三甲公立医院已分别将符合互认标准的项目在院方官网、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此前,黑龙江省卫健委先后多次发文,要求各市(地)卫健委充分认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降低医疗费用、方便患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快推进落实。同时提出各医疗机构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在不影响疾病诊疗前提下,对标有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根据该省卫健委规定,各专业省级质控中心已制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量与技术考核评估表和质量管理规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考核或抽查,每周按照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对互认医疗机构及互认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并要求互认医疗机构增强检查检验科室的质量管理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手册,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将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使用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应符合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检测、校准、稳定性测量和保养,保证检查检验结果准确性,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互认医疗机构为464家,涵盖全省各级各类医院,互认项目增至392项,其中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分别为293项和99项。其中,哈尔滨市倾力打造数据共享平台,助力打通信息壁垒,17家市属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均已建成数据共享平台。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伊春、鹤岗等域内的三甲公立医院全部实现了数字胶片服务。
黑龙江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还将继续加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对质量不达标的机构立刻取消互认资格,同时不断增项扩面,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减轻患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