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梁乐
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支持,入选“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青年博士项目每人给予一次性20万元生活补助……近日,新疆出台《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十条支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经费支持、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评价等多方面为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记者11月22日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措施》的出台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加速推动产业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根据《措施》,对企业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补支持;对新设立的自治区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30万元奖补支持;对新设立的专家服务基地,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鼓励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积极设立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措施》明确,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企业集聚流动。对引才成效显著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入选“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青年博士项目的,每人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不含在职博士后),连续支持三年(博士后支持期两年)。放宽企业博士后进站年龄至40周岁。
《措施》还对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作出规定。持续实施“新疆工匠”人才项目,项目周期内每人可最高给予30万项目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中级工学徒每年每人补贴5000元,高级工及以上学徒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支持企业全面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