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成果转化不仅可以“先使用后付费”,还没有后顾之忧

2024-11-20 19:05:18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陈曦

“从初次接触政策到正式签约,仅用了18天,这在以往与高校的合作中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天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姚戈兴奋地说。11月19日,天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正式签署了“多运动目标跟踪方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标志着天津市首个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合作案例在滨海高新区落地。

11月初,天津滨海高新区在全国率先迈出了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的步伐,正式发布了《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试行)》。据了解,该政策旨在鼓励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将科技成果许可(转让)给高新区内的科技型企业,并允许企业在免费使用一定期限后,根据实际需求,灵活选择“分期支付”“延期支付”“附条件支付”“收益提成支付”等多种付费方式,以达成最终的许可(转让)协议。

此次天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获得的“多运动目标跟踪方法”专利许可,将用于其定位终端升级产品的研发,有望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定位精度。作为“先使用后付费”机制的首位体验者,姚戈倍感振奋。“以我们公司研发的消防员综合定位终端为例,其中集成了数十项专利技术。除了自主研发外,专利授权许可(转让)是我们获取技术成果的重要途径。然而,高额的许可(转让)费用,从十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对于企业而言无疑是一项不小的风险支出。”姚戈感慨道。

同时,“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的推出,还有效解决了企业和高校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上的难题。姚戈表示:“在将知识产权应用于产品之前,企业往往难以准确评估其价值,因此不愿意一次性支付高额的转让费用。而现在,通过先使用一段时间,我们能够直观地看到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从而在支付费用时更加有据可依、更加安心。”

对于技术出让方而言,这一模式同样让他们获益匪浅。“学校每年的专利申请量巨大,但很多专利都未能得到有效应用,只能束之高阁。”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副院长何杰指出,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变得更加顺畅,专利的效果可以在产业中得到快速验证,从而真正将知识产权转化为有价值的生产力。

为了让成果转让双方没有后顾之忧,人保财险联合滨海高新区推出了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该保险旨在为企业和高校分担风险。”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国际部总经理张婷介绍,如果专利在实施期间未能产生预期成果,并经过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定为无法实施或转化失败,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

目前,滨海高新区已举行多轮政策宣讲和对接活动。南开大学等高校纷纷表示,将与企业携手,围绕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合作,让越来越多的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令人欣慰的是,在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中小微企业因担心应用场景不明确而不敢贸然引进科技成果的症结,正逐步被“先使用后付费”机制打破。天津滨海高新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夏青林表示:“高新区内的企业科技属性强、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对创新成果的需求极为迫切。‘先使用后付费’模式为科教资源与企业之间搭建了一座沟通的桥梁,能够精准筛选出具有成长潜力的科创成果,并推动其快速转化和应用。”

责任编辑:冷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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