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层面首次!我国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2024-10-10 20:23:26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公布。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后续工作安排进行介绍。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改革举措,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是定规则、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释放了鼓励发展的鲜明政策导向,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里程碑意义。

着力释放用数活力

“政策的主要创新点可以概括为‘两个着力、一个规范’。”刘烈宏介绍,《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和公平,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刘烈宏谈道,这份文件着力激发供数动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主要矛盾在供给侧。《意见》明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

同时,《意见》着力释放用数活力。他指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很多数据融合应用场景中,公共数据不可或缺。《意见》鼓励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提供更好服务,繁荣产业生态。

《意见》还对授权运营活动进行了规范。“授权运营创新性强,亟需统一制度规则。”刘烈宏说,《意见》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提出监督管理要求,确立了授权运营的制度规则框架。

按“需”施策、因“数”施策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介绍,《意见》明确了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供给方式,主要是考虑到要按“需”施策、因“数”施策,既满足不同的开发利用需要,也提出针对性的管理要求,目的就是希望能够系统性地解决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的问题。

陈荣辉解读道,共享是面向各级政务部门的,主要是解决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问题,用来支撑各级政务部门更好依法履职,提高协同监管能力、改善公共服务水平。

“开放主要是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强调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利用互联网依法依规有序开放数据或者数据集。”陈荣辉提到,据有关机构统计,截至今年7月份,我国已经有243个省级和城市的地方政府上线了数据开放平台,开放的有效数据集超过了37万个,最近8年来增长了44倍。

对于授权运营,陈荣辉介绍,对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开放是导向,安全依规是前提。所以对那些潜在价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数据,无法直接向社会开放,需要依托更加专业的力量,付出一定的治理和开发成本,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社会各方调用。授权运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

“《意见》印发以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就有章可循了。”刘烈宏表示,国家数据局将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全国数据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从多个方面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陈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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