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梁乐
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新疆近日制定出台了人才引进政策指引,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层面和各地(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据了解,在自治区层面,人才引进政策涉及多种形式人才引进计划、引才招聘活动、创业补贴等方面。
其中,“天池英才”引进计划主要着眼高精尖缺、突出需求导向,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能够发挥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自治区、兵团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天池英才”引进计划下设4个专项。领军人才专项是全职引进具备突破关键技术、支撑重点产业发展、带动新兴学科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专项是柔性引进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同行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优秀工程师等专家人才,每年需在疆服务4个月以上;青年博士专项是全职引进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的博士和博士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项是全职引进用人单位迫切需要的能够解决技术难题,或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各类人才,不设具体条件,让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有用武之地。
入选“天池英才”后,自治区将给予20万—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30万—100万元的工作经费资助,工作经费一般连续支持3年。
在地(州、市)层面,各地(州、市)分别采取发放安家费、生活补贴、住房补贴、购房补贴、购车补贴等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生活保障。例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最高给予引进人才100万元安家费;克拉玛依最高给予引进人才150万元购房补贴。
部分地(州、市)在岗位聘用、职称、薪酬等方面对引进人才有倾斜政策,在引才措施中明确给予引进人才科研项目经费支持。例如昌吉回族自治州对所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予以优先支持,最高给予2000万元的科研项目补助。克拉玛依市引进的创业急需紧缺人才自带资金、科研成果,在本地转化为生产力的,将提供创业扶持资金100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