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谢开飞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加大福州基础教育系统引才、聚才、培才力度,构建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
据介绍,《十条措施》强调,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选拔教育类引进生到基础教育教科研机构、优质学校工作,博士、硕士可分别直评并聘为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引进具有品牌效应的教育人才;柔性引进名师承担全市性命题、师资培养、学科建设等工作;简化优秀教育人才招聘流程,探索建立引进名校优秀毕业生快速通道等。
同时,《十条措施》提出,强化存量人才培养支持。建设拔尖创新、思政德育、学科建设三类名师工作室,遴选一批优秀领军人才;实施中青年教育人才专项培养,搭建福州与国内知名中小学、幼儿园交流进修渠道,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赴外跟岗学习;推进县区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到市属优质学校跟岗锻炼。
此外,《十条措施》还提出营造留才良好环境。设立人才购房补助;给予教育人才职称倾斜,对博士、“双一流”硕士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岗位时采取统筹管理,专项专报;支持引进教育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子女入学优待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