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吴纯新 实习生 朱永成
创新之要,重在人才。湖北省科技厅等七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实施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每年引进100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优秀博士进站,每人资助40万元。
目前,湖北省高校已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个,覆盖13大学科门类,在站博士后超过3000人,占全省在站博士后总人数70%以上。
《若干措施》提到,将高校博士后引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纳入省属高校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拥有博士授权点是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前置条件。湖北省教育厅将把握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审核机遇,推荐新设立一批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进一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的培育对象;指导高校建立健全博士后留校机制,遴选优秀博士后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若干措施》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限制,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占用评审通过率;湖北省财政直接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从2019年384万元增至2024年两亿元。
同时,湖北实施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每年择优评选100名左右当年出站留鄂优秀博士后,资助标准每人15万元;实施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每3年遴选1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30万元。
此外,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纳入湖北省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保障。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每年支持300名左右在站博士后从事创新研究,参照国家特别资助标准进行资助。
湖北省财政会同人社等部门,研究建立博士后“站前引进、站中培养、出站支持”全链条、全流程支持保障政策。湖北研究起草了《湖北省博士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博士后经费绩效评价,确保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