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罗云鹏
记者7月9日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获悉,根据已修订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办法》),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的科技创新企业,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符合条件的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可获2000万元支持。
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5月,前海合作区规上科技服务业营收同比增长21.6%,前十强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增长50.9%,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结构持续优化。
《科技创新办法》将从促进深港澳创新要素跨境融通、培育深港澳合作的开放创新生态、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四个方面,支持前海企业与港澳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支持港资及外资企业开展科研活动、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链条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等。
其中,与港澳高校、研发中心联合组建实验室、创新中心,可予以每年最高500万元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按照研发投入的20%,予以最高1000万元支持;机构在港澳设立实验室、创新中心等或予以一次性100万元以上奖励;由港澳及外国投资者设立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机构,或可予以最高100万元支持。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副局长王锦侠透露,前海目前正争创国家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打造国际科技服务业新高地,拟推动前海科技服务业进入超常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