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十条”亮出政策组合拳 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04-01 15:33:37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华凌

4月1日,北京延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延庆区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拿出真金白银进行奖励,鼓励企业创新文旅产品,开发特色业态,多元化、市场化推动文旅提质赋能,为发展增动力,为市场添活力。

《办法》按照“聚焦旅游新产品,鼓励融合新联动,开发特色新业态,拓展市场新消费”的原则,具体从10大方面进行支持,构成延庆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容——“延十条”。据悉,单个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资金支持,单家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资金支持。

为夯实延庆冰雪产业发展优势,建设国际滑雪度假旅游胜地,根据《办法》规定,冰雪季期间,单个滑雪场接待游客达12万人次及以上,且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以上一雪季收入为基准,按照增量收入的10%,给予奖励资金,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为鼓励企业在延庆组织开展艺术节、音乐节、电影节、精品演出等大型商业演艺项目,夜间灯光秀、夜景观光、沉浸式体验等夜间文旅消费项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等数字化文旅项目,《办法》规定,对于办法有效期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上述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研学旅游市场,该文化和旅游局还对依托延庆文旅资源,打造示范性研学旅游的项目进行奖励。对于同一主体开展的、延庆区域内研学课程活动时间占整个课程时间一半以上、办法有效期内累计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同一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为鼓励企业整合延庆文旅资源,该区推出联动非归属于同一集团的景区景点、酒店民宿、特色美食和文艺演出等内容的套餐产品。对在延庆区内住宿1晚及以上,至少游览1个景区景点,且办法有效期内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销售收入的10%给予产品组织方一次性资金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此外,《办法》还鼓励企业创新研发、自主设计具有延庆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或文创产品;鼓励企业创新文旅休闲模式,依托延庆区域现有资源创新开发文旅融合新兴业态产品;鼓励企业依托景区景点、酒店民宿、街乡村镇等室内外空间打造“网红打卡地”。同时,为加快推动户外运动城市建设,针对露营、冰雪娱乐、骑行、徒步、越野等户外运动项目,该文化和旅游局也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标准和额度。

(科技日报记者 华凌 摄)

责任编辑: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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