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16条举措培育发展新动能

2024-02-26 20:21:52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符晓波

2月23日,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增强区域创新策源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科技创新支持体系、营造创新生态四个方面提出16条举措。

该措施是自2023年初厦门出台《厦门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方案》以来,聚焦科技创新提出的又一项具体政策措施,旨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科技集群综合竞争力,提高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水平,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发展新动能。

补齐短板打造“创新引擎”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中央赋予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等重大使命与任务,对厦门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出更迫切的要求。此次制定《若干措施》,其重点之一是增强区域创新策源能力,为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夯实基础。

2023年3月,厦门出台《厦门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方案》,提出把发展动能转换到依靠科技创新上来,到2026年将厦门建设成为支撑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具体措施包括建设一批具备国际水准的研发机构和大型科研基础设施。

为进一步增强基础研究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引育一批顶尖人才团队以及新型研发机构、小试中试平台、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型新型研发机构,将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金支持;同时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建设且与产业紧密结合的国家级平台,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一年建设,作为集聚创新资源、推进新兴产业育成重要载体的厦门市科学城已吸引2家省创新实验室、12家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落地,核心园区累计注册入驻企业超过1600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厦门位列全球“科技集群”第80位、“科技强度”第81位,较上年分别跃升11位、12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23年,厦门科学城构建“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未来产业园+创新飞地”孵化培育体系,其中Ⅰ号孵化器已与全国20多个国家大学科技园深度合作,有300多个“高研值”项目列入项目储备库,其中64项落地厦门;目前,新引进的天津大学“厦门市北洋脑机接口与智慧健康创新研究院”等6家新型研发机构已启动建设。

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创新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国家创新活力和经济活力。《若干措施》中,厦门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制度保障,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创新生态。

除了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给予现金奖励外,《若干措施》还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研发,对企业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按其所获国家资金给予最高50%的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获1000万元;支持高校院所采用免费许可、“先用后转”等方式将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支持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深度、持久的产学研合作,推动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和成果在厦门转化。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坚持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统筹不少于300亿元的财政科技资金,引导撬动各类资金不少于3000亿元,同时完善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推动科创风投基金、增信基金、技术创新基金等基金总规模增加至1000亿元。

此前,厦门围绕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实施研发项目等推出11条强有力措施,立项支持52个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以及146个产学研合作项目,突破高品质氮化铝粉体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等一批关键技术。2023年,厦门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00家,新培育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167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5家,有7家企业跻身国内独角兽、准独角兽榜单。

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进一步聚焦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创新,发力做大科技创新资源增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关举措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与其他同类型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落实。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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