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华凌
7月19日,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布。据悉,该方案结合北京实际,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主要环节,提出了18条细化落实举措。
会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吴晓军介绍,近年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聚焦产业发展和就业需要,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持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北京全市技能人才总量为340万,占就业人员的比例为30.4%;高技能人才总量为115万,占技能人才的比例为33.8%。但吴晓军也表示,与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要求相比,目前技能人才储备仍显薄弱,结构比例仍待优化。
据介绍,此次《实施方案》提出的18条落实举措,着力强基础、优结构,扩规模、提质量,建机制、增活力。其中,在培养方面,要坚持自主培养、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政企社协同、产教训融合。在使用方面,《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以用为本、提质增效的工作原则,围绕用好用活人才,着力激发用人单位内生动力。在评价方面,坚持机制创新、多元评价的工作原则,围绕企业需求健全评价机制,不拘一格评价选拔人才。在激励方面,要健全激励机制。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为人民代表大会候选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等;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等以多种形式给予高技能人才奖励。在组织保障方面,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信息化建设、交流合作、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保障政策落地实施。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教育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各类专项资金,按规定统筹使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用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到,将组织高技能人才积极参与海外技术交流,支持职业学校师资受公派临时出国(境)参加培训访学、进修学习、技能交流等学术交流活动,支持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来京投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