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房琳琳 实习记者 张佳欣
2月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中国碳市场进入“第一个履约周期”。
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布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月25日,习近平主席应邀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并发表特别致辞中再次强调,“中国正在制定行动方案并已开始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实现既定目标”。结合《办法》的正式发布,碳市场作为碳中和目标实现手段之一被寄予厚望。
实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然而中国为了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展现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再次向国际国内坚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方向。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碳市场2月1日“开门营业”,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
2月7日,来自业界、学界的专家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21世纪中心)举办的第29期“气候沙龙”活动上就碳市场与碳中和的相互作用进行了探讨。
沙龙上专家们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碳市场的培育确实需要时间。欧盟于2003年通过了建立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指令,该体系于2005年正式开始运行。全球金融危机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也曾经历动荡,直到过去的12个月间,碳价格才稳定在对低碳投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水平。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立并不简单,但却是推动长期变革的重要力量。欧盟和中国分别确定了在2050年和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碳排放交易体系将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德国和英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将在2021年开始运行,其中英国体系是英国从欧盟碳市场中脱离后新建立的碳市场,德国碳市场则是对欧盟碳市场的补充体系。目前,全球大多数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尚未实现相互连接。《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谈判成果将为不同国家间的减排交易以及碳市场之间的连接奠定规则基础。
联合国气候技术中心与网络咨询委员会主席、21世纪中心全球处处长仲平在沙龙上表示:“国内碳市场的建立使得我国与他国间的碳市场合作成为可能,很多国家对中国碳市场的建立保持了高度的关注和积极合作的兴趣。”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教授段茂盛在沙龙上特别强调了《巴黎协定》下碳市场规则制订中对于避免双重计算的要求。他认为,各方需要在《巴黎协定》下建立一套统一和强健的核算规则。
从影响来看,碳市场对技术革新和发展有重大的促进作用,亚洲开发银行首席气候变化专家吕学都在会上讲到,要实现碳中和目标,必然会大幅度提升对先进技术的需求,而碳市场将使具有显著减碳效果的技术能够获得额外回报而得以提升投资回报率和利润率,将进一步刺激减碳技术的发展和优化。国家相关部门和研发机构宜及早研究部署重大战略减排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针对未来碳市场交易和建设需要关注的问题,21世纪中心社会处副处长张贤表示,从国内角度看,关注碳市场与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的协同,通过碳市场促进创新技术的研发并加速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从国际角度看,扎实稳步推进碳市场有效实施并做好相关宣传,在引领国际气候治理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21世纪中心主任黄晶说:“碳市场的建立十分必要,市场机制、政策措施和科技途径相互补充,对于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