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解读健全基本医保长效机制 基本医保参保人可享有“五大红利”

2024-08-01 20:46:49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张佳星

科技日报记者 张佳星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发布后,参保人可以享有五大红利,即‘放、扩、提、奖、便’。”8月1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在会上表示,“五大红利”包括:参保户籍限制进一步放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可获得奖励,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直接结算。

发布会现场(科技日报记者 张佳星 摄)

参加基本医保更便捷,保障服务更高效、更可及

《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黄华波表示,放宽户籍限制可以让异地就业、异地务工、异地居住和上学的群众和孩子们更好就地参保、就近报销。目前,群众持居住证或者居住一定年限后已普遍实现在常住地参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还可以供家人使用,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黄华波解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近亲属参保的,在报销医疗费用时,还可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在地域方面,共济范围将在今年年底之前扩大到省内跨统筹地区使用,跨省共济将于明年加快推进。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负责人郭阳表示,在经费保障方面,财政补助一直占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的60%以上,是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的主要来源。各级财政还不断加强经费保障,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推进医保管理服务提质增效,让老百姓能够享受到更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分级诊疗、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可及性、改善就医体验等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负责人李大川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今年年底前,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都将被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村村通”,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连续参保更有益,中间断保需“等待”

《指导意见》提出,对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进行激励,同时对断缴人员再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前者是对连续参保的激励,后者是对断保的约束。

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司长樊卫东解释,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也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将自动清零。

“按照激励措施,只要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这个额度会一直增加下去,直到增加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为止,相当于每年多一份额外的保障额度。”樊卫东说。

在约束措施方面,《指导意见》设置了“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为了有效避免选择性参保,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增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同时,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

樊卫东解释,等待期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如果参保人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也不能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仍需至少等待6个月。

责任编辑: 陈可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