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验收结果公示的公告

2018-11-26 14:18:49 来源: 科技部 作者:

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经过地方申请、材料审查、现场考察、视频答辩等程序,完成了2018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验收工作,现将通过验收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2018年通过验收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序号

园区名称

序号

园区名称

1

江苏南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5

安徽淮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

四川内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6

内蒙古锡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

江西赣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7

江苏徐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

山东德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8

安徽马鞍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

江苏无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9

四川南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6

河北石家庄藁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0

新疆塔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7

宁波象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1

新疆克拉玛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8

重庆潼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2

湖南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9

江苏连云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3

甘肃张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0

重庆丰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4

江西丰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1

云南玉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5

河南新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2

甘肃酒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6

安徽池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3

贵州安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7

广东河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4

江苏泰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8

江西萍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5

云南滇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9

陕西咸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6

河北沧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0

湖南常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7

新疆兵团五一农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1

贵州黔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8

山东临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2

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9

湖北荆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3

陕西宝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0

河南郑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4

贵州黔东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1

河北定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5

湖北十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2

安徽滁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6

陕西汉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3

安徽阜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7

吉林松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4

河南兰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8

江西上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科技部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敬华

联系电话:010-58881408,010-5888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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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农村科技司

2018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 冷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