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宁波和温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8-02-12 22:40:45 来源: 央广网 作者: 曹美丽 杜金明

央广网宁波2月12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杜金明)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宁波和温州高新区正式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新成员。

国务院《批复》中说,同意宁波、温州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宁波、温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批复》中还说,要充分发挥宁波、温州的区位优势、民营经济优势和开放发展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新高地,努力把宁波、温州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创新创业生态优化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先导区、城市群协同创新样板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

《批复》同意宁波、温州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人才培养引进、区域协同和开放合作创新等方面探索示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

2009年3月,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浙江、江苏、山东、辽宁、湖南、湖北、四川、陕西、河南、安徽等多个省市建设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些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 冷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