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9日电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持交通基本顺畅,9月28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出台多项交通管理新举措:从10月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车先封存30%%,再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10月11日,社会车辆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
据交管部门介绍,自2008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在封存30%%公务用车的基础上,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
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北京市试行除公车之外的社会车辆,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车辆按车牌尾号被分为5组,首次停驶车辆尾号周一至周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此后将定期轮换停驶日,届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提前公告。
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凡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而具体的手续办理程序,则有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