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toBig5  
科技日报 现代企业 创新周刊 计算机周刊 产经周刊 教育周刊 绿色周刊 医药周刊 区域周刊 中国园区
走近863 发现求索 星火富民 科技奥运 技术市场 科技交流 科技要闻 关于我们 欢迎订报 广告刊例
 
    首页>>>电子版首页>>>创新周刊>>>企业创新  
门槛抬高挤掉水分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面临重新“洗牌”

   本报讯(王鑫记者王春)自9月起,申城开始受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最新修订版出台后的首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记者从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获悉,最新出台的《新办法》将认定门槛大幅抬高,首次将是否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列为企业参评的必要条件。曾经稳挂“金字招牌”的高新技术企业正面临一场严峻“大考”。

  最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今年4月联合发布;由上海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等修订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基本依托于此。《新办法》紧扣“自主创新”这一关键词,从各方面抬高认定门槛,令不少企业拥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头衔岌岌可危。而来自科技部的估测显示,根据新标准,全国现有的5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将有一半被淘汰出局。

  据上海市科委介绍,《新办法》不仅以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研发人员等硬性指标来严格限定高企的申报资格,还通过一个名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附件,“挤”掉了不少“水分”。根据以前的标准,产品只要在《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生产企业就很有希望跻身高新技术企业之列。而事实上,不少“高新技术企业”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只有加工制造高新技术产品的能力,却不掌握该产品的核心技术。《新办法》则着眼于技术:只有拥有国家重点支持的8大类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某项技术,企业才有可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这也意味着,一些生产传统产品的企业如果采用了国家重点支持的新技术,同样也能进入“高新”行列。

  根据规定,凡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其所得税起征点将从一般企业的25%%减至15%%,10%%的税率优惠可谓不小的“诱惑”。

  《新办法》也能让所有企业享受“国民待遇”,不管是内资外资,还是在高新区内区外。对于外资企业,规定其在中国内地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必须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60%以上,以此促进大型跨国企业的技术溢出效应对国内创新能力的提升。而区内区外一视同仁,将使新《办法》具有普惠性,而不再为区域性的招商引资服务。

  

  

前一篇

后一篇

 相关文章>>>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用户信息反馈|主编信箱|常见问题|网站信箱|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做任何连接和镜像
科技日报电子版编辑部制作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翔宇ICS内容发布系统
电话:58884112 FAX:5888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