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记者 宋昕泽 杜玉全
9月6日,在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成立40周年暨2021年度工作会议上,《中国灵长类动物濒危状况评估报告2022》发布。报告显示,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分布的白掌长臂猿、北白颊长臂猿在野外均没有被监测到,符合野外灭绝的标准。
海南大学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恢复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林学院教师刘辉博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野外灭绝”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中比较高的一个层级,意为某物种只生活在栽培、圈养条件下,或只作为自然化种群生活在远离其过去栖息地的状态下。
“长期以来,我国科学家一直在苦苦搜寻这两个物种,但久久没有任何消息,学界已接受其野外灭绝的观点,借助此次会议契机,由官方正式对外宣布其野外灭绝。”刘辉介绍说。
专家表示,除了气候变化影响外,栖息地被破坏和人为干扰可能是上述两种长臂猿灭绝的主要原因。但这两种长臂猿存在人工繁育后野放重新建立种群的可能性。
两种长臂猿野外灭绝
存在人工繁育后野放重新建种群可能性
据中国科学报报道,评估专家组组长、西北大学教授李保国介绍,科研人员对白掌长臂猿已知分布区及周边区适宜栖息地进行了系统调查,野外未发现有生存的种群,亦未监听到其鸣叫声,至少有10年以上未有人在野外听到其鸣叫声。科研人员对北白颊长臂猿已知分布区及周边区适宜栖息地也进行了系统调查,野外未发现有生存的种群,亦未监听到其鸣叫声,至少有15年以上未有人在野外听到其鸣叫声。
“我国现有6种长臂猿,分别为海南长臂猿、天行长臂猿、东黑冠长臂猿和西黑冠长臂猿以及被宣布野外灭绝的两种。有意思的是,北白颊长臂猿和白掌长臂猿在我国很多动物园均有展示,尤其是北白颊长臂猿,圈养种群数量超过50只,而剩下的4种长臂猿只存在于野外,国内动物园并没有进行规模化繁育或展示。”刘辉表示,所有的长臂猿都分布在热带或亚热带树林中,北白颊长臂猿和白掌长臂猿在我国曾经分布于云南边境地区。目前,在泰国、老挝、越南、缅甸等国家还可以见到野生的白掌长臂猿和北白颊长臂猿。
刘辉认为,白掌长臂猿和北白颊长臂猿存在人工繁育后野放重新建立种群的可能性。据介绍,我国具有丰富的迁地保护和物种重引入经验,麋鹿、朱鹮、海南坡鹿等都一度濒临灭绝,积极的人工繁育和野化最终形成了新的野生种群。
以曾经广布全国的“四不像”麋鹿为例,19世纪只剩一群在北京南海子皇家猎苑内,不久被八国联军捕捉并从此在中国消失。1983年将部分个体重新引入中国,并建立多个野生种群,截至2021年,麋鹿种群数量上万头,分布于全国24个省份。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东北虎和华南虎的野化放归尝试,但长臂猿类动物野放尝试尚未进行。
灵长类动物面临严竣生存危机
专家:国家公园体系对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李保国表示,全世界灵长类动物正面临着严重的灭绝危机,超过60%的物种被列为易危、濒危或极度濒危物种,75%物种的种群数量日益下降。中国现存的28种灵长类物种中,有80%受到威胁,15-18个物种的种群规模不足3000只。
据IUCN专家判断,在全球20种长臂猿中,除海南长臂猿外,所有长臂猿均不能保持种群缓慢增长。
刘辉表示,长臂猿物种对生存环境依赖性比较强,除了气候变化影响外,栖息地被破坏和人为干扰可能是上述两种长臂猿灭绝的主要原因。
李保国也认为:“人类活动是造成生物多样性以空前速度丧失的根本原因,这也使得灵长类动物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
刘辉建议基于物种本身的生物学和生态学规律来对长臂猿进行保护,“尊重物种本身的秉性,科学地了解长臂猿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它在哪些树上觅食?它的家域面积有多大?我们根据它的需求去恢复栖息地,减少人为干扰”。
刘辉常年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霸王岭片区监测海南长臂猿,他认为,我国的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对于长臂猿等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公园本身的特点是什么?就是原真性和完整性。原真性指以确保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大部分保持自然特征和进展演替状态,或部分破坏状态栖息地恢复至自然状态;完整性强调对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加强整个栖息地的连通性,通过国家公园建设,把之前破碎化或者斑块化分布区的栖息地重新连通起来。”
被确定为世界极度濒危灵长类第一位的海南长臂猿,近些年种群恢复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种群数量从20世纪70年代末的2群7至9只,恢复到如今5群36只。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霸王岭分局宣教科普科科长齐旭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7年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特别是国家公园正式建立以来,海南长臂猿种群恢复速度比以往更快,“这种增加的势头让我们非常欣喜”。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云南省正加快创建亚洲象国家公园。2021年7月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云南省政府组织召开了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座谈会,高质量推动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争创亚洲象国家公园被写入2022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云南省政府还于2022年7月下发关于成立云南省国家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