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科改”旌旗高舞引贤才

2019-03-20 15:53:28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侯树文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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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讯(侯树文 记者 王春)近段时间,北京、上海、西安、武汉等20余城市纷纷出台人才新政,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主动拥抱全世界的优秀人才,为他们的成功培育土壤,开明睿智地制定更加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

探索技术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制度、试点允许外籍人才在上海创新创业以及创办企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实施高端人才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上海新近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科改“25条”),其中多项政策涉及激发科技创新人才的活力,几乎每条试点措施都大胆深入,力图破除樊篱构建新生态。

行业人才供需矛盾突出  呼唤用好评价激励“指挥棒”

“在获得新药证书的研发团队,设置两个正高和四个副高岗位;在获得临床批件的研发团队,设置一个正高和两个副高岗位。2015年至今,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已经有16位从事新药研发的科研人员,通过这一晋升通道,受聘至新药研发高级岗位。”2019年起,上海药物所还将把该项举措,从团队向平台延伸。

在此基础上,中科院上海药物所人力资源处处长吴英最近正考虑,建议研究所把该项措施,继续向更深层次再作延伸,即“把技术转移转化管理人才纳入新药研发高级岗位,为其“量身定制”评审制度或办法”。让她想到把新药研发高级岗位拓展到技术转化人才的依据正是此次发布的科改“25条”。

“科研人员擅长搞研究,但精力有限,并不适合面对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端,强调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上海市委副书记尹弘解读科改“25条”时讲到。

在西方国家,技术转移经纪人是一个很专业并受人尊敬的职业,是推动创新经济的先驱力量。在中国,职业技术经纪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8》,仅不到一成的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而且这一成当中只有7%认为,这些技术转移机构发挥了作用。而在未设立专门技术转移机构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多由科技管理部门,如科技处负责,现实是,这些人往往身兼数职,既不专业也缺乏激励机制去做好服务。

科改“25条”第三项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第12条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中指出,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后,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奖励。设立技术转移专业岗位,为技术转移人才提供晋升通道。该意见专门针对的是高校内部转移服务机构和人才建设,让从事技术成果转化的人才也能名利双收。

“上海申请领军人才有九个通道,却没有任何一个通道是适合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上海交大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刘燕刚非常期待此次科改“25条”后续中,相关部门能够提供具体申请渠道。

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 让创新人才名利双收

“上海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承担建设机器人产业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主要聚焦机器人的可靠性、智能化共性技术。在机器人可靠性与智能化专业人才方面,平台就稀缺,也都是现在阿里、百度等大型企业急需的人才。我们是在跟他们抢人才,如果事业单位没有人才激励机制,很难形成人才团队。”上海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慧洁认为,科研人才收入分配需要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研究项目制定多样化的激励机制。

科技活动主要依靠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本质是人才创新。能否调动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是科技创新的关键一环。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回答如何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时提到,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让科技人员以知识价值参与收入分配,加大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力度,让科研人员成为科研主体、成果转化主体,拿到应有的报酬。此次上海“科改25条”对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机制进行了细化。

科改“25条”第二项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中提出,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改革优化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机制,让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名利双收,营造人才近悦远来、各尽其才的发展环境。并在第九条提出实施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

此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总额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科研人员多劳多得的积极性。“创新团队工资高于平均水平,这没有问题。但是这一块给高了,总量就切掉了。如果不记入总量,对大家来说做增量就好办了。”科研人员反映,迫切希望收入总量与知识价值相匹配,收入结构更加稳定有保障,满足体面生活需求,提供潜心研究的条件。

科改“25条”中的第九条提出,建立绩效单位工资总量正常增长的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竞争性科研项目中用于科研人员的劳务费用、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科技转化奖酬支出,均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总量。

第六条提出:在高水平研究机构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中,试点建立长周期稳定资助机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开展符合科研规律的周期性同行评价,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广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我们要立足上海面向全球,吸引更多国际上各类人才,同时立足上海高校和科研的优势和条件,加快培养本土人才,把现有的人才用好,创造活力、激发潜力。”上海市委副书记尹弘表示。

“天下多才,在所用之。”引进人才尤其是在创业、投资方面的人才只是涵养创新的基础。怎样真正激发出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上海在创新人才发展政策上率先实现新突破,进一步优化了培育、引进、使用和评价人才环境,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破除不利于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障碍,打造动力强劲的创新引擎。2019年,上海在各类人才计划上加大了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在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中进一步增加青年学术带头人的数量,并实现启明星计划和扬帆计划的规模翻番,启明星增加到200人,扬帆增加到600人。

海纳百川,不惧先行先试,这是上海城市精神的精髓。“只有抓住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面临的‘痛点’施策发力,尊重人才、用好人才,才能让他们最大限度地迸发创新活力,让其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上海市科技党委书记刘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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